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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17   風傳媒

科大教授每6年要「實習半年」惹怨言 立委與產學界盼教育部鬆綁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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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張廖萬堅(見圖)17日偕同學界、業界舉行公聽會,希望教育部能就科大教授每6年就要至業界研習半年的規定,給予放寬、配套

學落差一向讓教育界頭疼,但教授去業界「實習」半年,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嗎?2014制定的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》,當中第26條規定,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、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,每任教滿6年應至合作機構或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,進行至少半年以上研習或研究,然而這項被戲稱為「實習」的規定,也讓科技大學叫苦連天且屢遭質疑,包括業界對於短期人員接受度低、每6年研習半年不符合教師生態等。為此,立法委員張廖萬堅今(17)日邀集教育部、技職校院、教師團體、業界等代表,舉行公聽會,期盼教育部能給予放寬、配套。

張廖萬堅表示,《技職法》規定教授去業界進修有點弔詭,教授應該是新技術研發主力,如科技部有產新大聯盟、產學小聯盟,就是業界、學界共同研發新技術,或學界技轉輔導產業升級,教授的知識理論上是領先業界,如在大學裡研究5G、無人車技術,要他們去業界半年,會有收穫嗎?

張廖萬堅並舉醫事人員進修規定指出,醫事人員更換執照須有繼續教育的證明,透過繼續教育課程、研討會、教學活動、發比論文等,參與每小時或每次課程,可獲得1至3點積分,6年120點等於6年累積120小時即可,相較於技職教授每6年要研習或研究半年,形式與時間上都較為合理。

台科大校長:此規定讓很多外國教師不願來台
台科大校長廖慶榮從攬才角度表示,台科大很多教師是從外國大學聘來,每6年要半年進修,導致很多國外教師認為,這是次等高等教育、次等高等大學,就不願意來,他也就《技職法》第25條,「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,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」指出,這個限制同樣斷了很多國外優秀教師來的意願。

高雄科大教授許進忠談到,教授只去企業半年,常不知道做什麼,而要去企業當顧問,又要顧及之後回到學校,要管學校、學生事務,很多教授不堪負荷,另外還有困難是在要獲得認同,教授去工廠常被質疑只會出一張嘴、臉皮又薄,要自己努力找到定位 。

大同大學校長建議 可用兼課、兼差代替
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認為,讓老師去業界實習立意是好,但是否可以用兼課、兼差的方式代替?像是鼓勵科大老師到業界做顧問 、一週8小時等方式,他並舉例,自己用兼職方式做過大同公司總經理,就沒有學用合一或落差的問題。

朝陽科大校長鄭明道則指出,要解決產學合作問題,老師實務經驗是最外圍的,重點還是在學生學習成效,技職司過去就推過本位課程,課程設計上要先了解學生就業場域、環境,再來訂課程,後來又推教學卓越等計畫,其實過程中,老師已經學到很多業界經驗,不一定要進業界才能學習。

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洪迪光則從業界經驗說明,建築師也要換照,6年要有300點積分,1小時換算10點,形式包括兼職、上課、產學合作都可以,他並強調,建築師是實務性很強的職業,如果今天叫一個台科大教授來,半年後就要離開,這半年真的不知道該讓他怎麼辦,實務上很困難,但如果是用產學合作方式,以顧問身分來做專案,就會很願意。(相關報導:新課綱上路!全台737所國中「生活科技」教師哪裡找?原來過去他們都跑去教⋯⋯|更多文章)

張廖萬堅最後總結,鑑於立法院本會期是預算會期又碰到選舉會期,要修法恐有困難,當年立法方向跟精神良好,但對於半年的限制 ,應思考能否有更好的方式達成連結,在修法前,期盼教育部技職司可先做相關子法的配套、放寬。